三 、重庆知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其中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基本原则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应包括主要目标、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
二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
